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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我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承担70%的责任,对方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全赔吗?还是需要我自己承担一部分?

其他 2019-10-01 03: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误工费是由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支付,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在支付误工费时,只要不超过强险赔偿限额,是要全额支付的。超出限额部分,按过错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具体内容如下: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因此,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不需要承担误工费。交通事故无伤员的情况下,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新版规定此项为100元)。
  • 你好,一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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