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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计划生育取消没有?

其他 2019-10-26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找计生办或者百度查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对国家、家庭、夫妻关系和谐起着重大作用。
  •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 计划生育中每个地区再婚生二胎的条件不一样,我们来看一个山东例子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等。

    再婚生二胎所需证明

    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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