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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以孩子(成年)名字买房,我作为共同还款人,能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离婚 2020-09-29 13: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
    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
    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还贷能力,方便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您好,具体的公积金提取规则请咨询相关的公积金机构。
  • 您好,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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