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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买房认购书,交了定金两万。现在因为我个人原因要延迟签定购房合同。房产公司说不卖给我啦。

其他 2020-06-02 07: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有可能构成违约,定金可能被收
  •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就你介绍的情况,一般购房者在购房时要谨交定金,因为定金的性质乃是购房者为后期买房做的一个现金担保,如果后期不能依约购买,则售楼方就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因为你的具体案情,你购买该房屋的一个重要缘由乃是因为看中了露台的使用权,现在对方不能将该内容签订进合同中,则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达成为由要求对方退还定金。这种案情一般进入到诉讼,法官也会劲量调解结案。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 你好,合同上约定的最迟签约日期是什么时候?您是否有收到对方出具的书面挞定说明?
  • 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能协商好即可以退款,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可以退款的情形,你是否符合。如果没有退房的情形,开发商可以拒绝,看开发没有违约的情况,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有,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款。
  • 需要看认购书有没约定 签 购房合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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