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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入职两年,因公司裁员,被谈话。说如果被裁的话只有N个月的工资,离职证明上会写被辞退,想让我主动离职。请问如果这样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其他 2019-10-11 12: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有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你好,不合理,公司是会给出主动辞退你的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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