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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边工作已经五个月转正了,项目经理认为能力无法胜任,给人事说了,然后人事给发了邮件说“兹有您在2019年5月15日被我公司录用,现因您不能胜任工作,并且我们曾给予您6周时间改进和提高,最终仍然不能胜任您目前的工作,所以不能继续在我公司工作,故要予以辞退。经本公司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本公司解除与您的聘用劳动关系,您的最后工作日为2019年10月31日。关于经济补偿,将参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再另行书面通知。”我们实际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半到晚上七点半周六也要上班,并且没有加班费,项目负责人说会想办法给,但是一直没有。我最近也想找工作面试,毕竟养家不易,这边项目经理还不乐意让出去面试,请问现在我有那些权益需要争取?欢迎加微信交流

其他 2019-10-11 07:1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您可以到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 可以主张,如果无法协商,建议去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自第十二个月,由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您有未休年假,还可以向公司主张未休年假期间的3倍赔偿。 如果您在工作中有加班行为,公司为支付加班费也未安排调休的,您可以同时主张加班费。 上述请求,您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即可。 详情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 可以补偿金申请解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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