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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员工,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工作时间3年,因公司改制,现在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目前处于刚休完3个月病假,身体并未完全康复,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其他 2019-10-11 21: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已经休完病假的,如您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但具体的补偿金额要看实际情况来计算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公司改制解除合同,需要与您协商一致,可以支付补偿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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