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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大人请问在吗?有打扰到您吗?如有打扰还请见谅。我在2019年3月5日跟别人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主体是一栋国有资产的楼一共有12个经营户合作协议内容乙方支付甲方200万元人民币后当日正式介入经营,同时甲方不在参与此经营场所的相关事宜。能否认定为是转让,转租合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支付甲方200万元后,甲方又收取另外12个经营户的钱约195万左右。这个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协议中约定2019年10.1日前支付100万,在没有拿到实际经营权的情况下,我们按约定10.1日又支付了100万元我们应该怎么办?望百忙之中给予回复感恩感谢

其他 2019-10-13 22: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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