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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驾血检160初次

其他 2019-10-27 14:0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酒驾: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原则上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涉嫌醉驾,醉驾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视具体情节判断,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您好,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呢?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交管部门。
  • 一、关于饮酒驾驶的处罚: 1.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关于醉酒驾驶的处罚: 1.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强制约束,直至酒醒。 2.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 你好,你的问题没有陈述清楚,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由警方进行认定和处理。
  • 您好,160属于醉驾了,涉嫌危险驾驶罪。
  • 酒后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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