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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没有经过中介,双方协议办理不动产转移过户,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按协议规定,付完总房款的33%后,卖方将房产证交给买方办理银行贷款。现在卖方反悔,把房产证拿着不给,非要说把房屋全款给足后再交出房产证给买方,致使买房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业务。请问,卖方这样做合法吗?还有房屋的水电、物业、天然气都没移交,房子的尾款可以一次性付给卖方吗?

其他 2019-10-24 0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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