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O14年11月18日被告因业务需要,向原告借款17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1个月,月息为3/100,被告到期未还款,2016年4月21日法院受理,2O16年6月21日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但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仍然未执行,2018年年底在法院的劝说下,被告撤销了强制执行,2O19年10月24,法院通知原告说被告执行了(本金17万元,利息5万7千多元)。请问律师利息怎么算,是不是从2014年11月18日到2019年10月24日?

案件执行 2019-10-24 11: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