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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租的房子签的一年的合同,刚开始付了半年租金和一个月押金,合计8400(一个月租金1200,押金也是1200),住进来后,房东以要给我们装空调买冰箱但自己手头资金不够为由,让我们多交两个月租金2400元,我们支付了,最近半年到期我们因为工作原因不租了,因为我养狗,狗狗喜欢咬木头,把木头柜咬了,墙壁抓花了房东因这些损耗为由不退钱,请问这合法吗?我的意思是押金一个月1200肯定够这些损失,这个押金从法律上来说是违约金还是可以用来抵扣这些家具损耗的呢?请问租金2400元该如何讨回?或者应该能讨回多少?

其他 2019-10-28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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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们签订的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吗?建议你先与房东协商。具体结果如何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内容,需要专业律师帮助的话可以与我联系,向我详细描述你的情况,以便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
  • 你好有证据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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