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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一任公司于2018年的3月26日入职开始工作,刚开始属于劳务派遣,2019年1月2日正式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我在2019年9月20日离职,九月底办完离职手续,十月在我收取九月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并未给我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请问这个合法吗,简单点说就是,我在跟公司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开始到我离职,我总计工作九个月,但是我只有八个月的公积金跟社保。

其他 2019-10-29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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