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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律师你好!2016年9月27日,我在正阳县政府斜对面的金融办理了手机分期贷款5300元,只是这个钱被办理人程巍私自转给了喻元帅,两个人是熟人。我当然不同意,要求把贷款信息身份证改成喻元帅的,两个人均说没法改。于是我想报警,但两人均说保证按期还完,我也去了外地。之后也没有再收到任何信息,今年7月公司的人却要我归还余下37772元。我回到县城后,发现以前的那个手机店没有了,办贷款的程巍早辞职了,打电话不接,喻元帅手机停机。两个人很熟,现在我觉得是两个人合伙诈骗,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30 16: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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