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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又被第三方查封,可以走拍卖吗

其他 2019-10-31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需要请问土地部门确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二百零三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
    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其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的,到期后无力清偿,银行可以在拍卖抵押物受偿不足的情况下继续追偿,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则不足部分最终成为一笔坏账而已。但如果是个人,则银行在受偿抵押物价款后仍有不足的,依然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注意,我国的法律是禁止以物抵债的,抵押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拍卖抵押物受偿,但不能直接到期拿货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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