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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薛城区湖景花园业主,现有一事咨询您,我们小区已经建成五年多了,入住率已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一切由物业说了算(物业是开发商安排的)。每平方交物业费1.1元,说明是三星级服务,可是管理服务不到位,小区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业主去找物业反映问题非打既骂,业主们一气之下拒交物业费。最近物业公示了不交物业费的公告,其滞纳金超出物业费的两倍多。请问老师这样的物业我们有权罢免他吗?物业费我们有权拒交吗?

其他 2019-10-31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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