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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工作八个月,当初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并没有给我劳动合同,公司现在觉得我部门人员过多而进行裁员,今天下午口头通知我明天不用上班了,只赔偿一个月工资,这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9-11-01 23: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公司的行为不合法,首先您公司为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公司因裁员而开除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您的情况需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裁员时,要对被裁劳动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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