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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的时候是5500,双方同意就去上班。但是上了一个多月公司就要求签2000的合同。社保是按照最低的标准发放。我的工资前2个月是按照5500来发放的。合同上是双休制,实际是单休。这几天公司搞特殊化管理模式,不区分什么岗位和职责,在所有部门中选组长。组长是拿高工资,一般人员就是一般工资。这样我只有2500的工资。而且这特殊管理制度直接就在大会上公布,也没有给员工选择的机会什么的。我该怎样提出合理的要求,法律依据是?

其他 2011-10-31 2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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