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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育部门上班,年轻已经超过五十,快退休了,已超过生育期。单位从我的工资扣缴生育保险的做法应不应该?《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该由用人单位缴纳。

其他 2019-11-08 2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属于单位的法定义务,肯定应该
  •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 (一)生育医疗保险费的来源

    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为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利息、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

    (二)生育医疗保险费的缴交及帐户管理

    1、生育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5%缴交;

    2、生育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不建立个人帐户

    (三)生育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围产期检查:13次,直接刷社保卡

    2、分娩住院:按社保局规定的额度

    3、产后访视

    4、计划生育手术

    (四)哪些情况,不属于生育医疗保险责任范围?

    1)未参保深圳市社保生育医疗保险的(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3)不含婴儿费用

    (五)需要说明的:

    1)关于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住院、计划生育手术:比照深圳市标准报销

    (限参保生育保险人员)

    2)关于生育保险金报销的时间规定:

    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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