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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顾问:大家好!请问04年入职至今,刚好今年10月份与企业签订的三年合同期满,现因患精神分裂症正在住院医疗(今年已请假4个月),现企业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理由是不再适合原工作,且请假已超出法律规定,请问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向企业提出经济补偿?

企业法律顾问 2011-11-01 1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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