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1988年12月4日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作至今,用人单位在2007年借口改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本人一直工作至今也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2009年用人单位另发出书面通知,中止劳动关系,那么我应该如何主张。 如果提请仲裁,结果会怎样?如果需赔偿,应该赔偿多少?

仲裁 2009-05-30 16: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在公司连续工作超过10年,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签,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申请了仲裁,也可以要求上述请求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