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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06年结婚的,房子是他爸妈的名字,他工资也一直没有给过我,都是给他爸妈,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他很少回家,对孩子也不负责任,他一直对我提出离婚,是他家一直在拦着,现在他在外面有外遇,又要和我离婚,而且也不想抚养孩子,是个男孩,今年已经五岁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现在没有工作,不能给孩子提供很好的物质基础,也不想让孩子受罪,如果我要抚养孩子,抚养费应怎样给予,能否得到补偿。

离婚 2011-10-18 1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又外遇,可以多分财产。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
  • 抚养费一般在对方工资的20%-30%之间确定。他有过错的话,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按照过错程度少分或 不分财产,这部分需要证据。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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