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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职于嘉兴的一家单位,晚婚假的确给了我15天,但是单位说按照单位的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也就是1150)是发的,其余都是规定扣钱,也就是一个月3000的工资,要扣除我1400元,这样合理吗?还是晚婚假内所以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

其他 2011-11-17 1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平均工资发放。
  •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三十六条 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 另外劳动法中也有提及,具体哪条忘记了。
  • 不合理。应该正常发放。
  • 不合理。应该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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