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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厂子的老板在双十一前说招长期工,试用期一个月,没有签合同,到了双十一每天加班到十一点,加班费15元一小时,中间除了吃饭没有休息时间,双十一结束忙完后,以不符合他的用人标准辞退我。期间还有其他员工类似情况,请问这是违法低廉用工的手段吗?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其他 2019-11-16 1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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