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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的公司帮我交了培训费,培训费包括我培训本身的费用和住宿费,但是帮我交费的一个前提就是让我签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是我要在公司服务满三年,如果不满三年的话,我就要赔偿公司培训费的两倍,请问这个赔偿金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3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补充协议属于约定范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这个赔偿金的要求可能不合理,因为它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与雇主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所签署的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
  • 你好,这个协议自愿签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两倍有点夸装,一倍较为合理
  • 双倍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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