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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和公司签了合同,上面写我有好几项培训费用加起来时一万多元,说如果我在合同期内也就是三年之内辞职的话需要付双倍的培训费用,大概时两万七,我想问这样合法么?问题是上面提的培训他也没有送我去。

其他 2019-11-16 2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是公司并未对您做出培训,所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希望本回答对您有用,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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