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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东将房屋租赁给二房东,并允许二房东转租。正常情况下,大房东是不可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但在二房东跑路,大房东无法收取租金的情况下,能否直接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大房东在和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逾期十日未缴纳房租,除按乙方违约论处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直接根据本合同相关内容与次租客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房租。次承租者缴纳给乙方的押金和租金,由次承租者自行向乙方追讨。如次承租者拒绝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并交纳押金和房租,甲方有权直接收回房子。因此造成次承租者的所有损失,由次承租者自行向乙方追究责任,与甲方无关。”大房东能否根据这种约定向次承租者收取房租?

其他 2020-05-12 10: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大房东能 根据这种约定向次承租者收取房租
  • 您好,1、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之日起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限50年是无效的。 2、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但是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可以解除。
  • 一,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尚在待定中。原因是:产权人是否授权甲方转租。若授权,就有效;否则无效。 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认定是否违约,也是需要待定的。 三,假设该合同有效,甲方随意变更合同属于违约。但是,乙方主张违约金很难。因为,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难以确定。 四,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一个无法确定的事宜。因为产权不属于甲方。一般,法院不会对无产权的甲方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五,表面上对乙方不利,但是,乙方承租无产权单位的物业,固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 大房东跟二房东间的合同中约定大房东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的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要考虑的是如果二房东没有缴纳房租的话,大房东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与二房东间的租赁合同,届时也同样会涉及到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次承租而言都是需要缴纳房租的,建议可以在告知并征得二房东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与大房东建立租赁关系会更为恰当。
  •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要先解除
    【追问】王律师好,二房东已经跑路,应如何解除甲乙双方的合同,即应覆行什么手续?
    【回答】按双方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或上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解除
    【追问】王律师好,谢谢您的指点。如果双方合同约定,“超过xx日收不到房租,而且通过合同上乙方(二房东)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乙方时,甲方(大房东)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现在2房东跑路,且根据合同上2房东的联系方式确实无法联系上,那么大房东能否根据合同上的这条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恳求指点。
    【回答】可以的,但要书面通知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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