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国有矿山企业,06年破产倒闭,但是职工家属院都在那里住,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场面不在家,就剩老人在居住,今年县政府要拆我们的家属院,他们让现有的老人现居住的人在县城给分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选择,在外打工的人员不管,政府的做法对吗?而且经济适用房是这样卖给老职工的,共计10职工拿6万政府4万,没有房产证,5年后不想要了只能卖给政府,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其他 2019-11-18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咨询拆迁安置管理机构的。
  • 不合法;必须出具拆迁政策,按政策办
  • 第一,不清楚你们之前的房子性质,如果土地依然是国家的,你们住的都是家属院或者宿舍,那国家收回是正常的,第二国家能安排经适房也算照顾了,第三经适房本身的政策要求就是只能让国家回购,而且你们本来也是拿了国家补助买的房子,不让上市交易也是合理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