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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属于工伤。公司也承认工伤,治疗期间找的是工伤,左脚小脚趾骨折。没有住院。是保守治疗。六月份发生的事情到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我们公司的劳酬是保底加车数,到现在他是每个月给我1600多块钱,我问过公司怎么解决,公司说已经给你保底工资啦,1000多块每个月。然后陪你医药费就这样完事啦。然后交通费,护理费。什么费都没有啦。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还能不能问公司要误工费?或者我能不能走?伤残程序。请问一下各位大神。我这个应该怎么找公司赔?以什么依据问公司赔误工费?

其他 2019-11-18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赔偿。
  • 员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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