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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勾选部门要求填写的项目要求填写,工资等待遇空白,一式两份签名后公司收回说会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而后面公司两份都保留,公司要填写的内容也没有得到双方确认,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工作后却单方面要求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内未购买社保,三月后转正加1000元转正工资,转正当月发工资时又单方面说工作评估评分扣当月工资10%,第二个月评估扣30%,而且评估并未出正式通知和评估标准,完全是想扣就扣。然后巧立名目调动工作岗位和上班地点,原上班时间早9晚6,换岗后三天说未按照公司安排上班,连续三天迟到辞退,我上班都是按照早9点前上班打卡,下午6点后打卡下班,公司的理由是换岗上班时间是8点到下午5点30分,但是调岗时没有正式文件说是8点上班,也没有口头说过8点上班,综上所述应该如何向该公司讨回应有权益?

其他 2019-11-25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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