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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7月26日入职,三个月试用期满后(10月25)日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先前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10月31号下班后,部门领导口头通知,我被公司解雇了,第二天,也就是11月1-3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可是公司现在又据开辞退信怎么办?11月1日,我早上正常打卡上班,和直属领导及同事交接工作后,到人事部归还了工卡,但是,公司以公司总理不在,无法签字盖章为由,未开具辞退信;11月2日,公司再次打电话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却让我写辞职信,我不同意,公司就据开辞退信;并声称,公司现在改变主意,不辞退我了,让我按时上班,如不到,为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我现在对公司的地痞行为实在是欲哭无泪,我该怎么办?拿不到辞退信,我就无法申请仲裁,也就拿不到赔偿。(据说之前有同事,就以辞退信申请了仲裁,并得到了赔偿,现在就比较警惕了,现在发现这次又发错了,就临时更改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1-03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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