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车祸做伤残鉴定,误工费天数少了,根据伤情能多给误工天数吗?因为是二月份出事,一直治疗没好,六月份做了手术,十月份做伤残鉴定,误工费天数六个月,麻烦大律师您说合理吗?

其他 2019-11-26 17: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