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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出租人,我跟乘租人的合同是第一年签的,第二年没签由于我们那房租都涨价了,所以我跟她是口头协商涨了2500元。今年房子还剩两天到期我打电话问她还租不租,她说她买到房子了还没收拾好所以续租两个月再搬,我就问她那租金怎么算呢?她还想按着去年的房租算,我没有答应让她按一个月1000算,结果她居然说我违法了,说她也是学法的她可以告我,我没有权利收回房子,我就想问问我违法了吗?我可以收回房子吗?

其他 2019-12-04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你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房屋,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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