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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平房因为要拆迁,我是嫁到这个房子里的,后来因为家里人太多,房子不够住,又自己盖了一处院。我有个成年的儿子。在五年前老公得病去世,三年前,公公得病去世,现在只有婆婆住那个院子。婆婆有两个闺女都结婚了,我能分到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么?大姑姐户口一直在这,结婚后没有移走,生的孩子户口也从这。村里分房是一口人40平,外来户只要有房子就给120平,大姑姐老公户口没从这。一处房子占个人头给40平,孩子的奶奶想给她闺女120,只给我们40平,合理么?

拆迁补偿 2020-01-07 14: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最为主要的是房屋的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是直接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只要能证明是房屋的产权人,便享有拆迁房屋的补偿价值。另外,对于外嫁女,在拟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时,当事人以及家属在拆迁地生活、生产,现有户口的,都享有征地拆迁补偿。 换句话说就是在集体所在地生活、生产并且依法登记常住人口的,即使是外嫁女也具有该集体的成员资格,也就享有征地拆迁补偿待遇。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给您全面而准确的答复,详情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予您回复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 你好,如果该房子是你们结婚之后购买或是取得的,那么对于拆迁的补偿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结婚之前的那么就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分析了。
  • 拆迁分房是按人口分的还是按原来住房面积分的。如果按人口份的则应有你的份额。如果是按原有房屋面积分房,而且原有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的,离婚时另一方则无权分割。
  • 分家析产、法定继承,您儿子有权分得其父亲那部分。
  • 你有参与建房,房屋安置应该有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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