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首先谢谢你看我的问题.我于2002年7月进入深圳WJ公司宁波办事处,(营业执照2004年后就没年检,也未重新办过)从事销售工作,工资卡是深圳总公司做的.但公司在2006年1月1日开始为我们交养老保险时却变成杭州YCJ公司,工资卡也做到杭州了,2007年7月我的工次卡又换到了另一家深圳公司,但养老保险还是由杭州公司在交,2008年3月公司解雇我,我填的离职单是深圳WJ公司,其实我的工作性质及在宁波办公的地点都没变过,公司为了逃避某些责任,还请了法律顾问,不断的更换我们的工资卡,而我现在要求按6年的工龄赔偿合理吗?因为我填的入职单和离职单都是深圳WJ的,询问劳动局,他们说要按交养老保险的单位算,但我与杭州单位又没签劳动合同,他们从07年7月开始也没给我发工资.如果说按现在发工资的单位,那现在这家公司又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呵呵,公司很复杂,请问老师事实劳动我该找哪家公司维权?谢谢!

其他 2008-04-07 08: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