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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去北海游玩,被卖房的联系去看房并交了1万的定金,一周内带起资料去签合同,合同有2点不同,就要求开发商修改合同条款,开发商不同意直接拿走合同,也不退定金。请问可以要回定金吗?怎么办理?1、合同单价低于协商价;2、当时谈的是现房,合同是明年的5月31日前交房,不是现房。

其他 2019-12-09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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