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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套房子通过中介出售,我与买家,中介签订了存量房居间(买卖)三方合同,买家付我三万元定金,我将房产证交于中介保管,开了收据。合同上写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用于办理后期交易,过了10天后乙方违约说不买房了,要我返还3万元定金,我不同意,因为买家违约在先,中介也承认买家是根本违约了,定金可以不退。但是我想拿回我的房产证,中介说要我和买家解约才能拿回房产证,但买家想拿回定金不配合解约,中介说我只能上诉去告买家,我知道打官司是胜诉,还可以拿到房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不想搞的这么麻烦,又很费时间。我现在可不可以在合同没有解约的情况下,去把我的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一个。我的房子还可以继续卖吗?买家违约在先,合同可以失效吗??签订合同到现在都快一个月了,买家没按时间履行。

房产纠纷 2018-12-22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对于已经缴纳的“定金”,现在不想要了,定金是不能退的,而如果收据、协议或者合同上写的是“订金”、“意向金”的,就能全额退回。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订金、意向金是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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