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妈今年59岁,在广州私人老板自助餐厅上班。前两天在宿舍洗手间摔了一跤、造成尾骨受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吗?

诉讼 2019-12-10 0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很难认定为工伤。 工伤一般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根据案情描述,本案难以认定为工伤。相应的费用由医疗保险支付,不足部分劳动者承担。 由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并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能否认定为工伤与是否使用医保卡没有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详谈,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个人信息。
  • 您好,请问医疗费花了多少呢?
  • 您好,如果是在休息时间,一般来说不能要求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