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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吴嘴小区一个外地人打了我,我事发当日9月23日报案,派出所作了笔录,两个月过去了,派出所仍说找不到人,请问我怎么绕过派出所起诉打我的人,

刑事辩护 2020-08-10 08: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只要知道打你的人他的身份信息,和你经济损失,以及侵权的证据,你可以直接起诉他。
  • 调取报案记录和对方身份信息,如果不涉及刑事案件,可以到法院起诉。
  • 可直接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 这个分为两方面,一是派出所把它已经作为治安案件立案了,那么要结合具体案情和你的伤情由派出所作出处理,对于民事赔偿这一块派出所可以调解,但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对方没有赔偿的话,你可以就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你好,据你陈述,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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