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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在只是欲看房的情况下,被北京通州区某开发商的销售及居里中介在我没有购房资质前(当时还没有工作居住证)引导收取了全部首付69万余元,且让我手写了担保责任书(其中一条为:全部后果自负)及认购合同。2019年11月26日工作居住证办下来,但是通州区的批量共有产权房也开始开放申请,现在想退房,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官司好打吗?写的担保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其他 2019-12-16 2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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