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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从承租人手里租的房子,因为承租人拖欠出租人房租,我作为第三人被起诉,因为房子是开办幼儿园所以所以投入装修各方面费用很大,现在法院判我腾退房屋,我觉得不合理,首先我不欠房租,租金到明年4月份,其次承租人有权利把房子租给我,出租人和承租人单方面解约,我的损失谁负责,应该从哪方面上诉

其他 2020-05-10 1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您合同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1.在民事诉讼中,你要提起诉讼,你称之“原告”,被你告的那个人称之“被告”。不懂法律对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没关系,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往往没错,所以首先你要确定被告住哪里。有些法院内部也有划区域分各个基层法庭管辖,不过也没关系,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就好,如果是属于该法院内部的基层法庭,该法院要么会告知你去那个法庭,要么会先帮你立案后移到那个法庭。这里注意一点,法庭是法院的一个部门,法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的效力一样。
    2.写诉状,注意诉状抬头写“民事诉状”。诉状内容的前部写明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信息,比如姓名(必须得是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的名字),年龄(很重要,看是否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还得要法定代理人),民族,住址,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这个可有可无,没有也没关系,因为除了有关部门,我们个人也没法调到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所以被告的信息只要写到被告能够明确就可以了,所谓明确就是根据该信息就可以确定你要告的那个人是唯一的,而不是还有两个以上的人存在)。
  • (一)注意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
    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二)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
    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三)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 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 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当出现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时,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以求得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谅解。出租人与承租人经协商来取得一致意见时,出租人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帮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租金的义务。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在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承租人欠租问题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定承租人应交纳的房租,交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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