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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2年认识了我孩子的亲生父亲并同居,于1993年怀孕,在1994年生了一个男孩,一直同居到2006年10月,本人于2006年底跟孩子移民到国外,从2006年起,孩子的爸爸就没有给孩子的生活费,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算不算事实婚姻,我能讨要孩子这5年的生活费吗?

离婚 2011-12-05 14: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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