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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跟姐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刚登记结婚后不久就悔婚了。当时表姐家里已经接受的男方送的彩礼,他们自己的新房里也购买了一些家具,都是共同出钱买的,现在他们要是离婚的话,那些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09-06-02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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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如果不能分清到底是谁购买的物品可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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