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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今年3月份登记结婚,现在我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商品房给我父母,房子首付是我父母付的,因为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所以名字只能写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买的房子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吗?我结婚前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属不属于我个人的?

其他 2009-06-06 19: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则婚期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你和丈夫没有特别约定,你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婚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属于你个人财产
  • 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是你父母的财产。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与我联系。
  • 你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婚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属于你个人财产
  • 买一套商品房给你的父母,把房产登记在他们名下,就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结婚前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属于你个人的
  • 结婚前的钱属于个人,婚后的属于共同财产。房屋是婚内购买的,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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