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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连续工作(含病假期一个月)满5年,病假期应该6个月还是9个月?已请六个月病假,医疗期未结束还需要治疗,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吗?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吗?谢谢

其他 2020-01-01 20: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即使医疗期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无法另行安排工作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两个条件。 单位在医疗期未结束或者医疗期结束后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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