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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的,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从2004年5月工作到2011年3月15日开始休产假至2011年7月15日产假休完后与部门协商续请了4个月哺乳假得到批准,近期在哺乳假即将到期准备回公司上班的时候,我所属的部门以原岗位已无增员计划不让我回原岗位继续工作了,并且公司也无法提供其他岗位,我已经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想问下,现在被公司辞退的话,按照法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其他 2017-04-12 06:3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必须是单位辞你才有补偿。如果因单位无岗,你可以在家待岗,同时单位应发你每月的生活费。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关于被公司辞退问题的解答:例如,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了,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后有经济补偿吗?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n《劳动合同法》规定:n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
  • 公司不能辞退你,违法,你可以要求赔偿
  •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可以要求赔偿金的。
  • 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你接受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公司不能和你解除合同,建议你与律师面谈,建议你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 公司现在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金的。
  • 可以得到赔偿,双倍经济补偿
  • 您好,法律对于哺乳假只规定,每班可以有1小时的哺乳假。您的情况还要看您和公司之间有没有具体约定。如公司现在辞退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等法定福利待遇。具体可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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