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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出嫁的女儿户口还在娘家,房屋拆迁的话女儿能拿多少平方,属在地江苏省南通通州人

拆迁补偿 2020-01-05 16: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评估?
    1、价格时点
    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物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现时价值作为补偿。
    2、价格构成
    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审查费、竣工验收费用等。上述费用通常在总价的百分之十到十五。
    3、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的确定应考虑实际现状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装修使用期限一般在5至8年。关于装修成新的确定,各处不同。一般装修时间由被拆迁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对初步估价结果及装修明细表(包括装修项目、工程量、规格等,不列明各项的装修单价)给被拆迁户核对,如有漏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可做复核,过期无效;以上装修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合理的利息、利润、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一般还是以装修市场上的装修价格为参考。
    4、装修质量的影响
    在评估时应考虑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十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农房附属的禽畜棚舍、室外厕所、门斗等,均不作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   法律上来说,只要当事人的女儿户口还在原籍的,就是原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参与该集体的利益分配(包括拆迁分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各地的补偿政策不同。只要户口在,就应该享有同等补偿。
  • 一般和你们享受一样的待遇,相同的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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