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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班途中6月份骑电动车让后面一辆外卖电动车超车至伤头部和锁骨骨折昏迷,警方判定对方为全责。过错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己起诉。还未强制执行。我工作单位是超市,住院期间超市领导买东西看过一次,也没有补偿,我也没问要。单位也没给买保险,三个月以后领导给安排一个相对比原来轻松一点的活,我就上班了。请问我还能向工作单位要补偿工资吗?应该给吗?

其他 2023-01-23 0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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