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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威胁不让我带女儿,见也不让见,威胁我找我,要打死我,我该怎么起诉争取探视权

离婚 2020-01-05 1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通,对方拒绝让探视的,依法起诉主张探视权。
  • 您好,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后,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这是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相信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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