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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打架被抓,进去后和解采了血拍了照,警官让我们去给人家看伤就完了,属于刑事还是行政,还是社会治安处罚,会不会留案底。

刑事辩护 2020-01-08 1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具体看对方的伤情,如构上轻微伤属于行政处罚,《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追问】警官没跟我们一起去医院,就我们双方去了,到哪里给人家检查了后就走了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可能会涉嫌刑事责任。
    【追问】都17年的事了三年了
  • 根据你的陈述,很可能属于要承担行政责任的
    【追问】我要去当消防兵,要开无犯罪证明有影响吗
    【回答】如 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不影响的
  • 您好!对方有做伤情鉴定吗?
    【追问】在里面和和解后采了血拍了照,警官就让我们去医院给人家看病了,也没说什么伤情看完病我们就走了,也没有拘留
    【回答】您好!如果没有做伤情鉴定,并且已经和解了,就不会发展为刑事案件,但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和解协议书
    【追问】都三年了,当时在派出所我们双方说的和解,都说是误会,然后警察让我们给人家看看病,去医院警官也没去没开这个协议书。
    【回答】您好!既然没有发展为刑事案件,并且也达成和解了,就没什么事儿了,治安处罚不会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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